公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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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招生通告
时间:2017-05-16 00:00:00来源:公告公示 作者:admin点击数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国务院 《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0〕41号)、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、苏州市政府 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府〔2011〕4号)为指导,努力办好每一所幼儿园,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。

二、招生原则

根据《2017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精神,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“相对就近”、“可供学位”、“依次满足”,“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”的原则进行,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,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。

三、报名时间

6月3日~6月5日(周六~周一)上午8:30~11:00 下午13:00~16:00

四、招生对象

小班为3周岁 (2013年9月1日~2014年8月31日)

五、报名办法

1.具有苏州市户籍、房产与户口均在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,请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、②有效预防接种卡、③户口簿、④家长身份证、⑤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。并带孩子到幼儿园登记、报名,填写苏州市区幼儿报名登记表。

2.非苏州市户籍的幼儿,请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:①幼儿出生医学证明、②有效预防接种卡、③父母及幼儿原户籍地户口簿、④父母或监护人在苏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购房合同、⑤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、⑥家长本人身份证、⑦就业证明或其他合法经营(营业执照)、⑧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一年以上证明。并带孩子到幼儿园登记、报名,填写苏州市区幼儿报名登记表。

3.以上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。

六、报名咨询电话

1.报名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三花二村100号(虎丘中心幼儿园内)

2.报名咨询电话:65313023(工作日8:30—16:30)

七、录取办法

1.我园招生名额有限,条件符合的幼儿在6月10日之前陆续电话告之家长。没有接到电话通知的幼儿则未被录取。

2.被录取的幼儿请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名额。

苏州市虎丘中心幼儿园

2017年5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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